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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孔子正名的心得体会

浅谈孔子的“正史”思想,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胡一舸南游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关于孔子正名的心得体会1

前言

在最近几年“儒学热”中,许多人都在鼓吹孔子的“正名”观念,并且对它进行了当代诠释。栾古兰在《试论孔子“正名”思想的背景与内涵》一文中指出:“以人为本。

孔子遵循的是“礼”之道,而不是刻板的道义,而“名”则是对此道之道的具体反映,它是一种遵循伦理道德和阶级划分的社会性的行为准则。

它以“正名”的方式,使阶级的规制得以建立,从而达到维护和稳定的社会治安的目的。去纠正与“名”相矛盾的“实”,使人人各司其职,无所抵触,无所逾越,进而促进社会稳定,促进国家进步,也许这对于当今社会的构建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孔子“正名”思想的逻辑观评价》中,张晓芒和董华认为:

本文从在孔子的“正道”理念中,“正道以治理念既是“正道而治”理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正道而治之”理念的有机结合,同时也是一种“真道”与“仁道”的有机结合。

在“正道”上,求真的是对“逻辑真”的追寻,而在“善道”上,则是对“伦理真”的追寻。孔子“正名”的“逻辑学”具有明显的伦理取向和独特的历史地位,对于当今世界建立理性的“世界”的交流,也具有不容忽视的时代意义。

《试论孔子正名观的精神阶梯价值》中,王玲娟和田文国认为:

无论从古今中外来看,孔子的“正名观”都有着一种从个体到群体,甚至从民族到民族都必须具备的一种“道德天平”。

站在“公正”的角度,个体就能合理地调整自己的内在和外在行为,合理地去追求自己的美好生活;

一个民族可以合理地推行各项有利于其发展的政策措施,合理地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属于自己的“家”的理想圈。

本文作者以为,孔子“正名”是一种具有代表性的、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阶级制度,它并不适合于战国后期,特别是在当今这个对阶级制度颇有争议的现代,孔子的“正名”也无法成为我们这个时期的一剂“药方”。

“正名”一词出自《论语·子路》,从秦代到清代,学界对此问题的讨论,大体可划分为“正百事通”与“正王位”两种类型。自汉代到宋代,对这一问题的认识较为统一,主要是由马融在《百事通》一书中提出的。

魏何晏、梁皇侃、南宋的《论语义疏》、南宋的《论语注疏》都是从这一点出发,对《论语集解》、宋代的《孟子》、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宋明以下,程子、朱熹等人提出的“正太子说”,已成为主流。

除了朱熹所著的《论语集注》之外,清代刘宝楠所著的《论语正义》和程树德所著的《论语集释》都是以这一观点为依据的。直到现代,一些对《论语》进行解释的著名著作似乎也没有脱离这两种学说的范畴。

《论语别裁》中说道:“从字面上来说,所谓的名字,其实就是一种明确的想法。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文化意识形态的核心”。也可以说,把这种对逻辑思维的清晰区分,称为“理顺”。

在《论语》中,只有《子路》是孔子对“正名”进行了最直观、最具体、的说明。子路曰:"卫大人待我以治国,我之子奚先?"子路曰:"岂不是也要立一个名字吗?"奚其正?”而君子之所不能及,则是其所能及。

名不副实,言不由衷;言不副者,事不关己,事不宜迟,礼器不宜于行。不能用礼,就不能用刑;刑不正,百姓不知所措。是以,君之名者,其所能为之。一诺千金。”

从这一篇文章可以清楚地看出,子路向孔子请教的是怎样才能“为政”,可见孔子“正名”的理念,基本上是从政治学角度出发的。

在《论语》中,孔子对政事的直截了当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而孔子对齐景公的回答,则是《颜渊篇》中最符合“正名”二字的一句:“君、臣、父、子。”而且,《论语》中有很多地方都提到了这一点。

季康子向孔子请教国事。孔子日曰:「治天下。」子帅刚直不阿,谁能不刚直不阿?(《论语·颜渊篇》)在此,孔子对季康子提出了“帅以正”,要他尽一国之君之职,也就是为君之君,其用意不言而喻。《八佾篇》之中,有三个地方,都提到了季氏违背了君王与臣民之间的礼仪,这让他很是无法理解。

孔子对季氏曰:「在庭院中跳舞,但不能忍受。」

这三个人的名字都叫《雍》。子曰:“相维辟公,君王无所不用其极,奚以三殿为其所用?”

泰山上的季氏之行。子曰:“女子何能为人?”日曰:“不能。”有句话说得好,泰山之于林放乎。”

孔子提出“正名”之说,其本质在于试图还原西周以来的父权等级制度。他对宗法的渴望,从《论语》中的许多文字可以看出:“周而复始,其人之道也!”(《八佾篇》)子曰:“我从周!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再梦到周公了。”(《述而篇》)“德,可以说是最好的了。”

自从周公出兵,周王就开始对各大势力进行册封,而各大势力也开始“以藩屏周”,真正意义上来说,各大势力都是以藩镇为主,将各大势力分割开来

孔子相信,战国时代各强国之争,其根源在于“君不君、臣不臣”,也就是所谓的“名分”之争。于是,他将西周宗王朝作为自己的政体,提倡明君,重振“君临四海,”的格局,让整个世界都变得统一起来,同时也让礼仪和音乐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孔子关于“正名”的观点,在《论语》中,其实质是上述的几个政治性问题。然而,《论语·雍也篇》中却有这样一句话:“君子之道!太好了!”这一点,也一直被视为孔子“正名”学说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就是“理清一切事物的名字”。

孔子“正名”之说,固然是从政治角度来说,但从“名”的一般社会现状来考虑,此为“名”也并无过分之处。

孔子提出“正名”说,正是由于认识到了从周代开始,父权阶级制度瓦解,才使得周代出现了如此大的动乱局面,而且孔子一生都在致力于重建父权阶级制度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也因此,我们对于孔子“正名”的主张,往往表示出一种同病相怜,甚或高唱颂歌的心态。但从那个时代的实际情况来看,孔子“正名”的理念,在那个时代是不适合的。

然而,在这个时代,建立在这个时代之上的父权制度已经不复存在,而建立在这个时代之上的“礼”与“乐”,在这个时代已经行不通了。但孔子对此并未充分意识到,因而无法通过“正名”来拯救战国时期的局面。

在战国时代,诸强相争,王道衰微的情况下,仅凭“正名”之说是行不通的。在这个权力至上的时代,唯有以绝对的力量,来掌控国家,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争霸。

孔子在对社会现状进行深刻思考后,所提的“正名”之言与方法,正是他在此基础上所提的。若说周朝的立国根基仍存,孔子则不失为一剂“良方”。

孔子推崇君主专制下的稳固阶级,从而营造出一个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因此,我们认为,在战国时期,处于一个政治秩序错综复杂的时期,孔子之所以有这种情绪,也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上,孔子比任何人都更了解那个时代的真实情况。

《论语·季氏篇》就是这么说的:

孔子日:“凡有道者,必有礼,必有武;当这个世界没有了道德的时候,就会有君王来统治这个世界。从诸王而出,十世无双;从博士起,五世希未有过;与君共守一国之旨意,三世希莫有闪失。世间尚有大道,而非君臣之治。如果这个世界上有正义,那么所有的人都不会反对。”

《礼》中的“诸侯之制”和“侍从之臣服于君王”就是这一时期的现实反映。要扭转局势,谈何容易?

因此,“明知其不可行而为之”这句话,不但是别人对孔子的一句中肯的话,而且也可以看作是对那个时代已经无法再维持森严的父权阶级制度的一个很好的说明。

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被称为“乱世”,但这并不代表着“乱世”就是落后,相反,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改革与进步这是一个新的政治制度准备的探索期。

最后,大秦统一了整个世界,实行了君主制度,并由郡县制度取代了分封制,成为了一种新的发展趋势。而孔子则强调,当务之急是要重振西周的父权等级制度。

“正名”,一直以来都被视为孔子拯救天下苍生的正义之道,但其所处的时代背景和自身的限制,使得“正名”必然与历史脱节,成为一种空想,一种忽视了时代的发展

胡适在他的《先秦名学史》一书中写道:

我深信,中国的未来取决于摆脱儒家思想对道义、理念的束缚。要使儒家思想获得自由,仅靠大量引进的西方哲理是不够的,只有使儒家思想回归其原有的位置才行。

胡适对儒家“在它的环境里的位置”作了这样的说明:

儒家学说,一度不过是中国众多对立的流派之一,所以,如果不能认为儒家学说是唯一的精神、道德、哲学和权威的来源,而是一种光辉璀璨的哲学星星上的一粒星星的话,儒家学说的废除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胡适的这一篇文章,恰恰是对当前中国社会“儒学热”状况的一种反映。一些学者在阐释“正名”的时候,曾提出“孔子”的“正”对于当今的世界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然而,孔子“正”的目标却指向了“重启”,那么,它对于倡导“众生平等”的当今世界,又能起到什么样的效果?孔子看着眼前的事实,思考着周朝,试图让这个世界回归到男尊女卑的时代,以求安定,这一点是很明显的。

孔子的此一论断与其所处的时代发展轨迹相背离。这样的实践常常使人对真实的世界产生误解,怀疑在时代的世界中,仍然存在着一种男尊女卑的制度。

但现在,很明显,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不可能的。孔子“正名”的观念,带有明显的周代等级制度色彩。我想知道,在今天的中国,什么才是君主?什么是臣子?就算是父子,也应该是平起平坐的。

我们是一个人人平等,民主,法治的国家,没有什么阶级观念,不管是中国的多党合作,或者是西方的一党制,两党制,或者是多党制,都是为了广大民众的福祉而努力。

与人治理的等级制度相比较,它的进步是显而易见的,尽管它还不够完美,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但这一目的一直都是当今时代的人所追求的,也是整个社会发展所要实现的。

结尾部分

在当今这个时代,我们确实要建立一种优良的文化观来成为我们的一种精神支柱,但是,这种价值观念是要在我们对优良文化传统进行深入地探讨,来寻求并建立起来的,而不是仅仅利用好这些优良传统来炒冷饭。

而且,什么是“优良的传统”,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如果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把它用在当代的一些价值观念上,那是不明智的。

参考文献

1.孔子“正名”思想的逻辑观评价

2.试论孔予正名观的精神阶梯价值

3.论语新解

4.论语今读

关于孔子正名的心得体会2

人在社会上一定会有代表身份地位的称号,这个称号就是“名”;而既然有此名,则必具备与之相符的要件,亦即当尽的义务和应享的权利,而这些与其“名”相符的权利义务,就是“分”。

因此,所谓“正名分”,就是要人安分守己;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以及“君子思不出其位”,就是守名分的最佳表现。

孔子“正名”思想的起源与含义

《左传·桓公二年》云:“夫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

上述此言出自师服,他把名和义、礼、体、政层层联系起来,说明名的重要性,这也启发了孔子的“正名”思想。

所谓“名以制义”,就是名是用以制定义理的。师服在此所谓的“名”,乃名实之“名”,指世间万物的称号。对于物,“名”务求名副其实,即“名物如其真,不失秋毫之末”;对于人,则依其身份地位,示以应享的权利与当尽的义务,亦即孔子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义以出礼”则说明义是用以制定礼法的,亦即《礼记》所云:“礼也,义之实也”,这便是以义制定礼的标准。人一旦得到某名,在社会上便有了定位,也就有了当守的本分,而如果做事时能谨守本分,居心方正平直,一举一动都合乎事理之宜,该怎么做就怎么做,那么这就叫做“义”。

“礼以体政”则指礼是用以组成政令的要素,也就是说政令是依据礼法组成的;“政以正民”则指政令是用以辅导或纠正人民的依据。合乎礼仪的政令形成,人民自然听从,人民只要依礼行事,就可以不违政令;反之,政令若与礼、义相违背,人民动不动就要犯禁,势必无法忍受,终起而叛乱。

师服之言,虽然针对君主命名而发,最初只关系到一人,然而影响所及,确实牵涉到人民的生活与福祉,因此不可大意。

《东周列国·春秋篇》孔子剧照

我们从《论语·子路》所载的孔子“正名”说中,不难看出师服言论的影子。孔子的“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即是依据师服的“名以制义”而说的;“事不成,则礼乐不兴”,则是根据师服“义以出礼”而论的。其后,孔子之所以并言乐,乃因礼和乐实乃体之两面,密不可分。

孔子这番言论是将师服的意思从反面加以阐述,这也成为他“正名”论的基础。据《史记》所载,孔子发表此番言论之时,正值卫国父子争国、名分紊乱之际。因此,孔子之“正名”虽然源自于师服之语,但其主要目的并非如同师服之强调命名的重要性,而是要使世人明白人伦之道理,希望人人都明理知义,恪守本分。

孔子“正名”之说根源于师服之言,但其含义究竟为何,旧解林林总总,异说纷纭。在玲珑看来,论孔子“正名”的含义,当将《春秋》的褒贬正名大义,列入讨论范畴,其含义为“正名字”、“正名分”以及“辩是非、寓褒贬”。

“正名字”是“正名分”的手段,“正名分”是“正名字”的目的。是以《春秋》对于僭越称王的吴、楚、两位诸侯,只称“子”;齐、晋之君无论权势有多大,只称“侯”;宋、鲁虽然弱,仍旧称“公”;周天子即便已经没有号令天下之实权,仍称“天王”。以上均是由“正名字”来彰明“正名分”之旨。《春秋》以人物之言行能否如其名分而加以褒贬,故有“辩是非、寓褒贬”的含义在内。

综上所述,孔子“正名”虽然有以上三种含义,但“正名分”才是孔子“正名”的主旨所在。是以孔子“正名”主要关切的对象,当是“人伦名分”,这也是《春秋》之焦点。

《东周列国·春秋篇》孔子剧照

孔子主张“正名”之原因

那么,孔子为什么如此重视“正名”?实乃源于当时之时代背景。

孟子清晰地指出:“孔子惧,作《春秋》”,是时征伐不由天子之命,号令出自权臣之门,世衰道微到如此地步,导致天下各阶层的人们都开始不守本分,逐渐“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是以孔子以“正名”为治国的首要工作。

春秋之世正是天下无道,诸侯妄为的时代,孔子用一句“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礼乐征伐自诸侯出”道破了春秋世局的演变。我们都知道,自平王东迁之后,周天子虽然名义上为共主,却已丧失对天下的统治权。王畿起初尚有数百里的土地,后来因为赏赐有功,以及晋、郑、秦等国的侵夺,仅余雒邑附近而已。

正因如此,王室经济困窘,已经无法维持足够的军队,甚至得向诸侯“求金”、“求车”。周王室既然没有实力作后盾,那么在诸侯的心中,自然也就无足轻重。

最终,周天子的威严丧失,名存实亡。平王东迁后,历来借以安定社会、巩固政权的封建制度也逐渐崩溃,导致诸侯多有僭越之举,国与国之间更是征伐不断,因此春秋二百四十年之间,“弑君事件”就多达三十六次。

《东周列国·春秋篇》孔子剧照

春秋时代,礼乐制度全面崩坏,“亲亲、尊尊”之义亦不复存在。政治环境由原来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转变为霸主迭起;礼乐征伐自诸侯处,甚而转变为“陪臣执国命”。社会环境也因封建制度的瓦解,以及诸侯争霸后的动荡不安,导致礼崩乐坏。

即便是继承周礼较为完善的鲁国,不守名分之事亦是屡见不鲜,尤以季孙、叔孙、孟孙三家为最。如季氏僭用天子礼乐,舞八佾于庭,孔子为之气结。孔子“正名”的主张,就是针对此种逆乱行为而提出的。

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二年,他生当天下无道之时,是时主张独善其身之厌世者比比皆是,然而孔子却对此喟然自叹:“鸟兽不可以同群……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他虽知不可为而为之,提出“正名”学说针砭时弊,他终生栖栖遑遑,其目的即在拨乱反正,希望有朝一日能实现其“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理想。

孔子虽然明白正名定分是拨乱反正的最好方针,然其说并不被当时各诸侯所采纳,从而撰作《春秋》,将“正名”思想寄寓其中,用以“惩恶”、“劝善”,期待能够使乱臣贼子恐惧,还社会以应有的和谐与秩序。

电影《孔子》剧照

如何明了《春秋》之正名定分?

从上文我们可以知晓,《春秋》是孔子寄寓理想与抱负的经典,然而《春秋》又要如何正名定分呢?就是以事实为依据,借褒贬为手段,表明具有各种名位的人,所当守的本分。如隐公元年《春秋》书“郑伯克段于鄢”,通过《左传》的叙事,即可以明了《春秋》微言中的大义。

因此,《春秋》之文,在伦常方面十分“精准”,内容是针对人物行事加以审察而作的叙述或判断。《春秋》就是这样一部教人克己复礼的奇书。

孔子云:“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正因如此,《春秋》具有史书的体制,就是为了使讲论的正名大义更为深刻具体,以达到惩恶劝善的目的。

然而,《春秋》是经书,绝不是史书。《孟子》云:“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孔子所窃取的“义”,正是古史褒贬惩戒的寓意。不同的是,古史是直书其事而善恶自见;而孔子《春秋》则是意在笔先,在二百四十二年间择取适当的事例,褒贬是非以突显具有各种名位的人所当恪守的本分。因此,《春秋》是一部昭示常道的经书,绝对不能以史书视之。

电影《孔子》剧照

《春秋》含有“文”、“事”、“义”三要素,“文”是记事表意的文词;“事”则是“文”所涉及的内容,是春秋二百四十年间人们的言行事迹;至于“义”,是经文记事所要表达的常道。

但《春秋》寓“事”于“文”,寓“义”于“事”,因此如果想要了解《春秋》的微言大义,就得通过《左传》探寻其事,再据其事索取其义。孔子为免时难,将褒贬正名的旨意,以隐微精妙的文辞加以表述,而口授弟子;左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春秋》与《左传》之关系,可见一斑。

总而述之,《春秋》与《左传》是表里密不可分的两部经典。没有《左传》把经文的背景衬托出来,《春秋》就成为王安石所谓的“断烂朝报”;没有《春秋》的褒贬作为指南针,我们终将迷失于《左传》叙事的汪洋。所以,二书应合读,不可偏废。

关于孔子正名的心得体会3

自从胡适于《中国哲学史大纲》称孔子的政治哲学为“正名主义”,视作“孔子学说的中心问题”,孔子所言“正名”就被泛化为普适性政纲。以后论者无不受此影响,批评孔子“企图用过时的旧名来纠正改变了的现实,乃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观点成为主流。新时期以来,说孔子政治上“保守、落后以至反动”者不乏其人,对其政治哲学与治国方略误解尤甚。正本清源,廓清误解,已成为增强文化自信、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当务之急。

为了辨疑纠误,兹引录《论语·子路》第三章: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此章应系哀公六年(公元前489年),子路所谓“卫君”乃卫出公。据《左传》,定公八年(公元前502年)晋卫会盟时,赵简子怂恿部下羞辱卫灵公,严重伤害了卫国的尊严。灵公君臣归国先咨询于大夫,获得贵族上层支持;又“朝国人”问:“若卫叛晋,晋五伐我,病何如矣?”皆曰:“五伐我,犹可以能战。”卫国遂断绝了卫晋联盟。而卫太子蒯聩谋刺南子不成流亡国外,却投靠了赵简子。哀公二年(公元前493年)卫灵公殁,赵简子企图送蒯聩归国继位以控制卫国;忠于灵公的大臣则拥立蒯聩之子公孙辄继位,拒蒯聩于卫晋边界的戚邑(辄年少,掌实权的是孔文子等大臣),形成表面上是卫出公父子争国,实际是卫以齐鲁为后援抵御晋国干涉,长期相持不下的局面。哀公六年孔子自楚返卫,所言“正名”,正是针对卫国君臣父子名分紊乱之局。朱熹注引“谢氏曰:正名虽为卫君而言,然为政之道,皆当以此为先”。误将“名不正,则言不顺”等语作为一般道理的正确性,混同于“正名”治国方略的普适性,忽略了首先要实施“正名”的前提条件。胡适受此影响,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引述了“正名”一章,又引孔子“觚不觚,觚哉?觚哉”“政者,正也”等语及“齐景公问政”章,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只是正名主义”。勉强完成“正名”的普适性论证。其实,齐、卫政局不同,孔子开的药方也不同,“君君臣臣”云云,是要求君臣父子的行为符合各自身份,到位而不逾越本分。这分明是正身、正行,而非正名;硬说是正名,是偷换概念。如果说齐国“君不君、臣不臣”等乱象在春秋时代确有普遍性,此药方也具有普适性的话,那么,卫国君臣父子名分紊乱却是一个特殊现象,“正名”并无普适性,将其泛化为“正名主义”是莫大误解。如此违反逻辑的论证,却被学界普遍接受。直到胡适提出“正名主义”60年后,张岱年教授始醒悟道:“以前,很多人(包括我在内)解释正名,都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为正名的主要内容,这在事实上恐怕并不切合于正名的含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可以说是‘循名责实’,而正名是纠正名义,并不是一回事。”此论发表35年了,对于“正名”的误解,依旧充斥于各种《论语》注本和有关论著。

如能摒弃流行的偏见,则不难发现:孔子的政治哲学是崇仁尚德的民本主义。

先秦民本思潮发源甚早。据《尚书》:夏初的《五子之歌》就提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伊尹授政太甲有“无轻民事”之训,盘庚迁殷有“重我民”之谕。武王大会诸侯于孟津作《泰誓》三篇,其“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等句屡被后世引用;周公作《康诰》《酒诰》《梓材》,提出“明德慎罚”“用康保民”“无于水监,当于民监”等思想。

政治哲学是政治与伦理的耦合体,是如何获得美好生活和良序社会的理性反思与实践智慧。孔子搜集研究古文献,对夏、商、周三代政治进行了道德的、价值的反思,又汲取前人思想精华,标举仁学的旗帜,对于政治的目的、规律、规范、为政方略、理想的政治生活等都有深刻论述,构成了含蕴丰富的政治哲学。这里,主要依据《论语》概括如下:

一是“仁者爱人”,推行忠恕。《颜渊》篇:“樊迟问仁。子曰:爱人”;“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仁是协调人际关系特别是君臣父子等宗法政治关系的根本原则,是政治活动的发端和归宿。使民即行政,仁者行政须秉持忠恕:“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恕。仁的基本理念是爱人。仁爱是一种普遍的爱,但不是一视同仁,而是由亲及疏有差等的爱。《学而》篇:“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有若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可见仁以孝悌为基点,逐步推广达到泛爱众;虽有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的局限性,却不掩盖其人道主义的光辉,确实蕴含着人类永恒价值。

二是“使民以时”,惠民安民。仁者为政务使“近者说,远者来”(《子路》);“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季氏》)。欲安之,必富之。《尧曰》记孔子“所重:民、食、丧、祭”。民与食,是政治的群众基础和物质保障;丧与祭,是“慎终追远”教化安民。《学而》载:“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统治者节制用度才能薄赋敛,使民不违农时才能发展生产,这是富民安民的基本准则。孔子称赞子产“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公冶长》)。义者,宜也。使民也义,即使民以时、赋役有度;养民也惠,即惠民安民。

三是“为政以德”,政者正也。《颜渊》篇中:“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季康子问:“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者或谓“孔子具有英雄史观”,这是把社会道德风气的养成混同于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既曲解了英雄史观,也误解了孔子。孔子对政治的基本定义是:“政者,正也。”其道德要求首先是针对执政者或准备从政者提出的。“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政》)“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子路》)要求统治者以身作则、示教垂范,反对“不教而杀”的虐民暴政,才是孔子倡导德政的真谛。

四是“为国以礼”,宽猛相济。孔子主张“为国以礼”,并不反对法治。他讲“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是说为政要崇礼尚德,不能单靠政令刑罚。《左传·昭公二十年》记仲尼曰:“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可见不排斥刑罚。他曾任鲁国司寇,是最高司法官;其弟子从政,也不免断狱执法。徐复观曾讲:“说儒家重人治而不重法治,便首先要看对‘法’的解释……若将法解释为刑法,则儒家确是不重视刑法,但并不否定刑法……若将法解释为政治上所应共同遵守的若干客观性的原则,及由此等原则而形之为制度,见之于设施”,则孔子“‘齐之以礼’的‘礼’,其基本精神正合于现代之法治,而法家的‘法’,偏于刑法的意味重,并与现代的法治不同。因此,‘齐之以礼’即是主张法治”。此论当能纠正一些人对于孔子、儒家和现代法治的偏见。

五是“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此为《礼记·礼运》载孔子之语,是其用以支撑良序社会和美好生活的两块基石。《子路》记仲弓问政,“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为政》记孔子对哀公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错,放置;枉,邪曲。举直即举贤,使正直者位居邪曲者之上,才能够服众。在孔子心目中,诚信是为人之本、为政之本、立国之本。他对此论述颇多,学界耳熟能详,后面谈治国方略还有引述,此不赘。

六是尊君权,张公室,大一统。春秋时代王纲解纽,战乱频仍,民不聊生。孔子尊王以崇尚天下一统,尊君以求张公室、抑私门、惠民生,故有“堕三都”等举措,有“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等反对僭越的言论。当时除了君主制别无选择,孔子维护君主制,却反对君主专制,反对愚忠愚孝。《宪问》中:“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认为犯颜直谏是大臣本色,谏诤不听则可以另择明君。他要求大臣“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先进》);“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八佾》),对君父的要求,并不亚于臣子。当时“忠”是人际关系普遍准则,如“为人谋而不忠乎”(《学而》)、“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子路》),并不专指事君。至于《季氏》篇“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那一章,曾被视作孔子政治上复古倒退的佐证,其实是他维护统一,反对分裂战乱,期盼政治有序社会和谐的“大一统”主张。这一主张经过“春秋公羊学”进一步阐发,对于历代仁人志士维护统一、反对分裂,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河南教育报刊社、河南省教科所 本文系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从教育经典的视角看《论语》”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