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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资料来源:教育部网站

近日,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条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条准则》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划出基本底线,深化师德师风建设。

准则强调,长期以来,广大教师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热爱本职工作,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认可,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尊重。但是,也有一些教师放松自我要求,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有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结合新时代对教师落实以德育人根本任务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指南在广泛征求一线教师校长、教育行政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不同特点,提出了十项准则要求,提出了倡导的希望,设定了基本底线。

《规范》要求各地各校立即部署,扎扎实实开展《规范》的学习贯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帮助教师全面理解和把握《规范》,引导教师把教书与育人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德育人、德育人、德育人的表率。要把《准则》的要求落实到招聘、聘用、考核等教师管理的具体工作中,实行教师道德失范“一票否决”。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查处违反师德的行为。一经查实,对严重侵害学生的,要撤销其荣誉和称号,依法依规撤销其教师资格,免去其职务。同时要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记录,任何学校不得聘用他们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准则,取得实效,制定印发了《高等学校教师失职行为处理指导意见》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修订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认定和查处作出了具体规定, 明确学校在师德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失职情形,建立违规行为受理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