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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8篇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NPC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NPC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响应单位学习《安全生产法》的精神,最近我认真、系统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这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的亲身经历。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强化了政府和生产单位的主导作用,强调了安全监管,提出了安全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同时加大了对安全责任的惩处力度。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问责三个方面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政府主导层面。

提出了“安全生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要求“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与国土空跨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企业执行水平

提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要求企业“加大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和人员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类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范机制,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要求“组织建立和实施安全风险分类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范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控制制度,并根据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

此外,此次修订还提到了对员工身体和心理状况的重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因从业人员异常行为引发事故。”

最后,作为企业员工。通过这次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我对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我们要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响应国家的号召,服从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各级领导的工作要求,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和知法守法的意识和积极性,把安全意识融入到我们的职业价值中去,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为我们工作的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