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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精神培育,把法治教育纳入什么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临近期末,突然刷屏了和老师有关的话题。

据媒体报道,出于对老师教学的不满,安徽五河县一名王兴学生的家长进入学校,口头威胁并殴打老师。记者从当地了解到,该学生家长被行政拘留10天。日前,成都商报报道了一起类似事件:四川资阳某中学一名班主任因管教上课玩手机、在校谈恋爱的学生,被学生家长带来的人暴打。随后,两名打人者被警方行政拘留。

家长暴力殴打教师,不仅损害了涉事教师的尊严,也让教育本身蒙羞。当教师的尊严被忽视的时候,我们应该深刻反思,为什么有些地方的家校关系到了拳脚相向的地步,为什么遇到问题不能很好的沟通,为什么家校之间理性的沟通路径消失了。相比单纯呼吁惩罚肇事者,从源头反思这些问题,重新看待家校合作的重要性,通过一些途径完善家校沟通体系,理顺各个教育主体之间的关系,显然更有意义。

不得不承认,教育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教育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学校不再是封闭的、自成一体的象牙塔:一方面,信息技术加速了教育的发展,使得家校沟通极快,任何一件小事都可能被无限放大;另一方面,一些中小学和教师的管理理念没有及时更新,以我为主、以不变应万变的痕迹依然浓厚。随着家长对孩子的期望越来越高,对素质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权利意识越来越突出,教师与家长之间的沟通能力受到越来越多的考验。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应及时应对形势的变化,努力构建家校沟通的体系,无论是宏观的制度框架还是微观的沟通规则,尽快以法治精神建立家校衔接的规章制度,为学校解除后顾之忧。

进入信息时代,提高法治意识,以法治解决家校之间可能出现的新矛盾,以法治应对教育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是依法办学的应有之义。而且,不仅学校管理者和教师需要增强法治意识,教育管理部门也要用新的思维和理念为学校教学教育的发展做好准备。比如微信群里的沟通原则,家校矛盾的常规解决方法,家长扰乱教学秩序甚至威胁教师人身安全时的应对策略,都需要法治明确规定。这些问题看似琐碎,但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还会影响教师的教学信念,动摇整个教育的根基。

正如《半月谈》记者近期走访全国多所中小学时发现,由于精神压力大,教师当班主任的意愿普遍不高;有老师反映,家长和社会经常把教育质量低、学生出问题归咎于老师,尤其是班主任,班主任成了“背锅人”。联想到某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创历年报名新低的现象——截至6月8日,该省仍有744个职位无人报名。也许数据不是最终的事实,但教师的职业冷淡值得警惕。如果大家都对教师职业敬而远之,吸引不到优秀人才,那就谈不上办好素质教育,教育强国了。

让教师有一个安心教书的环境,让教育向优质均衡的方向发展,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离不开国家层面加大投入,也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从教育法律的出台、教学改革的推进,到教育惩戒的尺度、家校沟通的方式,都需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给教师尤其是新教师明确的指导。社会各界也要达成共识,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的制度规定、细化的规定不是做无用功,而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从根本上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理想的教育是学校、老师、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站在一起,各尽所能。这种合力不仅是教育本身的情感因素形成的,也是法治精神形成的。换句话说,爱、信任、奉献、坚持等情感力量就像一个人的血肉,而法治精神就像融化在血肉中的骨头。只有两者有效结合,一个人才能傲然挺立,教育才能正气凛然,师生才能更好更健康成长,校园才会更加美好温暖。

《中国教育报》2018年6月18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