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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手中的戒尺,老师的戒尺该不该举起阐述自己的观点

今年中央出台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其中提到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育惩戒权。

关于教育处罚权的讨论是近几年的热门话题,甚至出现了奇怪的现象:管理部门想把尺子给老师,老师们却摆手摇头,不愿意拿。

“纪律是生命成长的良药。没有惩罚的教育是缺钙的软骨教育。”采访中,一位老师这样说。但是,在现实中,面对教育和惩罚的权利,他们为什么会退缩?教育惩戒权离文件和现实还有多远?

从“不听话就要受罚”到“我不忍心被罚。你有什么资格?”

“你们全校都在欺负我孙子!”前不久,湖南湘潭某初中来了一位情绪激动的家长。因为他孙子在学校上课不听讲,考试不答题,班主任严厉批评了他。孩子回家告诉了爷爷,爷爷一怒之下冲进了校长办公室。

为什么老师不敢举起戒尺,从一些新闻可以看出:老师批评学生考试只拿3分,被家长打住院;孩子座位调了,家长投诉要换班主任;老师通报孩子成绩,被“差生”家长要求道歉;孩子犯错就叫家长,家长带着律师和录音笔来学校对质...

“有些家长说的是‘我都不忍心被惩罚,你有什么资格?’云南大学附属小学的校长谢静已经从教30年了。她深深感受到了这些年父母对孩子管束态度的明显变化。“父母不再像上个世纪那样认为严格管理就是爱,但现在小腿护理已经成为主流。同时,孩子的自尊心更强,抵御挫折和压力的能力更弱。”

这不是个别教育工作者的体会。江西井冈山小学校长张青云告诉记者,以前,无论是家校,都认为老师行使惩戒权是天经地义的,有的家长甚至诚恳地对老师说,“不听话就要罚”“不听话就管好”;如今,有些孩子成了“小祖宗”。

“熊海子在学校是无法无天的。一旦老师被处分,会有家长出面讨说法,但同时也会大发雷霆,‘闹天宫’。另外,一些极端事件会变成负面报道,广泛传播,形成一种舆论氛围——似乎不应该处罚教育。”张青云说。

“躲不起”,老师“不想管,管不了,不敢管”

教育家马卡连柯曾说过,适当的惩罚不仅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但近年来,面对学生的出格行为,越来越多的老师出现了“惹不起,躲得起”的心态。

今年广东省司法厅颁布了《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送审稿)》,明确规定学校和教师可以依法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甚至采取一定的教育处罚措施。但此规定一出,很多受访老师都表示,管理部门的好意是“感激”的,但这种权利是“害怕”和“不愿意”的。

“老师生气的时候,不敢说稍微重一点的话。”谢静说,一些教师拒绝使用教育和惩罚的权利,因为他们害怕“引火烧身”。

“只要孩子不开心,家长就去学校找麻烦。老师怎么教?”湖南80后英语教师潇雅说,她曾严厉批评一名玩火柴的女孩,并让她抄写单词以示惩罚,但她周围的老师善意地提醒她,该学生的奶奶非常爱她的孙女。“我有一次在学校大吵了一架,因为我孙女之前被批评了,所以介意。”

云南大学附属中学教师唐瑾也表达了行使教育处罚权的烦恼:“虽然学校的规章制度对作弊等行为有明确规定,但有些家长要求对孩子进行处罚却不让别人知道,甚至威胁说‘如果孩子出了事,学校负全责’,所以我们都很小心。但这样的处理并不能起到警示作用,这是相当矛盾的。”

华东交通大学心理学教授、心理素质教育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舒曼认为,社会上一些家长的过度维权,导致教师因害怕“惹事”,不愿意行使教育惩戒权。

采访中,湖南、江西、云南等地多位受访校长和教师反映,长期以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禁止教师体罚一再提出要求,但对支持教师适度行使惩戒权却“三缄其口”。惩戒与维权的失衡,导致部分教师选择“自作聪明,自我保护”,形成了“不想管、管不了、不敢管”的氛围。

老师要跨过多少道坎才能举起尺子?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人们都在呼吁和探索教师受教育权和惩戒权的保护。但受访的基层教育工作者认为,从建立规章制度到真正落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白纸黑字和实际操作之间,还有几道坎要跨。

第一个障碍是家校联动“不发达”。昆明家长王女士有一个上小学的女儿。作为教育惩戒权的坚定拥护者,王女士特意买了一把尺子,在班级家长微信群里“推广”。她坦言,教育惩戒权的现状并不乐观。很大一个原因是“有些家长不接受自己的孩子受到惩罚。只要有一个家长去学校,教育局闹过一次,全校老师就不敢再行使惩戒权了”。

一些家长的“blx”和“胁迫维权”,成为孩子健康成长道路上的“天然屏障”。

家校共育心理学专家梁小玲告诉记者,成人心理状态的不稳定,往往会投射到儿童教育领域。“父母的心是一片海,孩子是海里的船。如果大海总是波涛汹涌,船怎么能顺利航行?“梁小玲说,家长抵制老师适度行使惩戒权,看似是对孩子的心理保护,实则是心理磨损。

当然,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教师滥用惩戒权的负面事件。过度的惩罚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有害,也让一些家长担忧。家长和老师之间的互不信任,导致很多地区形成了家校共育的良性循环。

第二个障碍是“模糊性”的边界规则。江西南昌市站前路小学教师李萍认为,法律法规对处分的形式、范围、程序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教师被动使用处分的困境。虽然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保障教师惩戒权的举措和指导性文件,但细则的缺失导致一些想法并不完全具有可操作性。

“这个尺度真的不好把握。有多少批评,就有多少谩骂?抄几首古诗是锻炼,又有几首是体罚?”很多老师问,行使教育处罚权的界限在哪里?

“现在有些标准是主观的。家长认为老师爱孩子,批评就是惩罚,老师不爱孩子,批评就成了伤害。但是老师爱不爱学生是一个主观判断。界限在哪里?谁说了算?”张青云认为,要让教师用好“尺子”,关键是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来支撑教师。“只有精细化、清晰化,才有可操作性。不妨拟定一个清单式的管理规定,既明确原则性的红线底线,又明确可以实施的惩戒方式的内容。明确界限,才能握得住尺子。”

(来源:半月谈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