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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的新增内容,重温义务教育法

历史

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是中国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国普及义务教育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即将快速发展,课程与教学改革即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现代中国教育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相关报道]

成为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模范,1986年4月19日。

下大力气搞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1986年5月13日。

“NPC代表关注教育法制建设,修改义务教育法:只争朝夕”,2004年3月14日。

目击者说

1986年4月,我还在读小学二年级的时候,还不知道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是如何着眼于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开启了我国义务教育法制化的道路。20年后,当我面对面聆听时任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的李连宁讲解新《义务教育法》的九大突破时,我在李连宁的话语中感受到了“新《义务教育法》本身就是义务教育发展新的里程碑”的激动,仿佛那一刻就是时间的边界,用中国教育法治化建设的执着足迹连接着过去的20年和未来的20年。幸运的是,这次我是《中国教育报》的记者,让我有机会以记者的视角聆听教育法制化的脚步,铿锵有力。

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是李连宁当时在国家教委工作时起草的第一部法律,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起草的。当时教育立法刚刚起步。由于时间短,缺乏立法经验,仅纳入了18条原则上的法律条文。到2006年修订时,18个法律条文增加到63个,实现了我国教育立法水平、立法技术和立法质量的飞跃,指明了新世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方向,明确了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使命,回归了免费义务教育的本质。它与完善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管理体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起,为我国教育法治建设树立了新的重要标志。

2015年冬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期间,我强烈感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对教育立法的高度关注。在6个小组的分组审议上,对教育法修正案一揽子草案的审议非常热烈,几乎每一句话都离不开教育热点和民生教育。如果说这是公众对教育立法高度关注的一种投射,那么每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对教育立法的“执着”已经成为我们两会报道的新常态。

“今年带来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的建议,但仍需修改完善。感谢多年来对教育的鼓励和呼吁。”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前夕,我联系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副主席庞时,她正在完善当年的教育立法建议。作为九届政协委员,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庞几乎每年都会带来与教育立法相关的建议或议案。在她看来,教育立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仅对于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进程,对于每一个与教育相关的个体都是如此。

我做过粗略的统计。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修订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三部教育法。全国人大代表、时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表示:“从民生、人才支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教育立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立法工程。”

面对新时代,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需求、新形势、新使命赋予了教育法治化进程更高的使命和更鲜明的时代特征。作为教育记者,我们将在法治教育建设中融入时代洪流,以记者的视角体验和记录,与时代和教育法治同行。

(作者是本报记者)

《中国教育报》2023年7月7日第28版。

作者:柴伟